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房产信息 > 正文

父母离世留下房产唯一的女儿却不能继承!原因令人唏嘘

类别:房产信息 日期:2021-1-3 4:51:25 人气: 来源:

  2010年,郴州的陈建军夫妇俩自立了一份遗嘱,并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将名下房屋留给唯一的女儿陈爱玲。

  陈建军老人的妻子去世后,陈爱玲对父亲的探望逐渐减少,2013年,陈建军老人也确诊肝硬化,于2017年去世,而陈爱玲随后希望通过遗嘱继承遗产时,却发现自己并非继承人。

  原来,陈建军病后,其侄儿一直负责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以及医疗陪护,陈老最终在2017年再次设立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儿。

  表示,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前后相隔七年的两份遗嘱,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最终,一审法院根据《继承法》相关,认定女儿陈爱玲手中的遗嘱已经失效。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郴州市中级民一庭廖军说:“他的女儿虽然是唯一的女儿,但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从公序良俗也好,遵从真实意思表示也好,一审法院判决,最后一份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对于一审的判决,陈爱玲向郴州市中级上诉。二审表示,按照现行《继承法》以及明年即将实施的《民》,陈老的最后一份遗嘱是具有效力的,最终法院促成了双方调解结案,握手言和。

  郴州市中级廖军介绍,最终,被告愿意支付陈爱玲一定的经济补偿,陈爱玲不再追究房产所有权,双方完成庭外调解。

  表示,《民》针对有效遗嘱形式的最新中,新增了遗嘱和打印遗嘱,陈老的最后一份遗嘱是遗嘱,与其他形式的遗嘱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廖军介绍,在法律实践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家庭一改以前“立遗嘱不吉利”、“立遗嘱不利于家庭和睦”的观念,开始重视遗嘱的设立,并法律的来设立遗嘱。现在,有效遗嘱形式由过去的五种增加到七种,有法可依的同时,也遵守着公序良俗的原则。

  

关键词:留下房产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合肥百姓生活港-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