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报名地点: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天安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1204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线.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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