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房产信息 > 正文

济南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不得公积金贷款

类别:房产信息 日期:2017-12-25 21:24:36 人气: 来源:

  (记者 张帅)记者从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不得公积金贷款。

  近期,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或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增加了购房人购房成本,损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的权益,干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为切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令第244号)等相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具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资格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楼盘准入后,应在10日内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待公积金中心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按揭楼盘准入信息提供给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后,方可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当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不得或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应当配合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项目资料及企业资料。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以提高房屋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或与商业贷款购房存在价格差异等任何形式增加购房条件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协调、督促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共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统筹协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职工刚需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及时到位。

  四、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立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行为查处力度。对经查实存在或变相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不良行为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情节严重的,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

  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购房人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反映。投诉电线。

  延伸相关词:

  陈小艺被曝姐弟恋,倒追小伙被当保姆,陆贞传奇演员表,人鱼情未了 电视剧,莫小棋三级,保拉的诱惑,李慧珍老公,luciano rivarola,如意剧情介绍电视猫,电视剧当狗爱上猫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合肥百姓生活港-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