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适任证书等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报考义教体育和专业实训教师岗位的还需加测实操),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一般为说课。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则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实操)对象,若出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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