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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年报等工作的通知

类别:教育培训 日期:2022-4-19 17:56:06 人气: 来源:

  《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

  1、参加对象:我市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培训学校,不含2021年度新设立的培训学校。

  2、开展时间:我局拟于5月16日-20日集中开展年检及年报工作,对培训学校提交的《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当场审查审验,提出初审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3、培训学校应提交的材料(盖校章):(1)2021年度培训工作书面小结(含培训项目、人数、安全管理、党建工作、投诉处理等情况);(2)办学许可证副本和登记许可证(民非企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情况表》(附件1);(4)2021年发布的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招生宣传材料(含收费);(5)办学场地材料(自有场地提供产权材料复印件;租赁场地提供产权材料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6)入学培训合同协议书样本及颁发结业证书样本。(7)2021年度培训人员花名册及电子版(附件2);(8)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校园安全出具的评估报告(须由福建消防部门公布星级管理平台上的安全评估机构出具);(9)本年度会计报告书及审计结果公布情况;(10)年度报告书。民政部门登记的机构按照《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榕民〔2022〕43号)要求填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填报,泰国佛牌极度危险如实申报年度报告并打印报备人社局;

  4、报送要求:报送材料中1-7项须按以上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提交至福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rsjzjc87305799)。

  5、电话咨询:培训学校在填报年报中如有问题,可咨询民政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详见民政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工作通知。

  (2)检查培训学校执《办学许可证》及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双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情况,核对培训学校校名、办学地址、办学范围、举办者、代表人、校长等相关情况;

  (3)学校年度招生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存在违规办学,被投诉举报事项处理情况;

  (4)根据《校园安全评估报告》,检查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情况,培训学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结果运用:年检及年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培训学校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在整改期内不得招收新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的,需提交复检申请,经复检整改合格的可恢复办学。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停止其办学资格。

  1、市本级各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报送以上材料,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诚信办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及办学质量。对逾期未参加年检、出具虚假书面材料及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属地培训学校(含省属下放)年检年报工作,并于5月22日前将检查评估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和《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汇报总表》(附件3,PDF版和Word版)报送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邮箱:srsjzjc8730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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